去年昆明屡发“大案” 两院着力反腐反暴恐
中新网昆明1月21日电(和晓莹)昆明火车站“3·01”暴力恐怖案,全国首例利用网络扰乱市场秩序和公共秩序的董如彬(网名“边民”)非法经营、寻衅滋事案,涉案金额5204万元,受害人达1093人的“共盟”集团集资诈骗案……2014年频现的大案要案和新类型案件让昆明市法院、检察院在反腐、反暴恐方面连下“狠手”。
21日,记者从两院工作报告中获悉,昆明全市法院去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0243件,审结92403件,结案率92.2%,收结案总量同比上升8.0%和5.8%。检察院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592人,同比下降10.4%,提起公诉12782人,同比上升6.8%。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朝峰介绍,去年法院着重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和加大反腐力度,全年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毒品和暴力恐怖犯罪等案件1966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11件284人,其中处级干部18人,厅级干部1人。
2014年,全市检察院全年深入开展反暴力恐怖斗争,制定加强对暴力恐怖等严重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工作的意见,第一时间介入“3·01”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快速准确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打击了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参与晋宁县广济村“10·22”、富有村“10·14”事件处置工作,严格依法办理相关案件,对涉嫌犯罪的批准逮捕31人。
“我们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37件280人,同比上升12.3%和6.9%。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228件,同比上升16.9%,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36件,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2人,同比上升75%,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查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嫌疑人75人,同比上升5.4%。”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曙昆在报告中称,去年查处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巡视员王宝基、玉溪市通海县原县委书记张延明、昆明市农业局原局长郭焕波、昆明市官渡区原区长刘毓新收受贿赂等一批大案要案,彰显惩治腐败的决心。
沈曙昆表示,2015年,全市检察院将继续坚决打击和防范暴力恐怖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电信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黄赌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