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通过强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
中新社香港5月26日电 香港特区立法会26日通过《201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将预设投资计划管理费上限定于0.75%,杂费上限定于0.2%。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很高兴《201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即引进预设投资计划及将费用封顶的法例,获得立法会大比数的支持,并予以通过。这对强积金制度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改革。
陈家强说,大部分议员都很支持计划的方向和政策目标,有很多议员提到预设投资计划的安排,除了有助一些不懂或不想选择的市民外,其实也是一个很理想的安排,让其他市民可以选择。
陈家强强调,今天只是一个开始,因为法例订立了,赋予一个框架执行安排,待真正落实,使整个强积金制度达到收费降低及投资计划具合理性,让市民较容易选择,在这方面仍须努力。这次改革,是一个重大的改革,应把握这次机会,一步一步将强积金制度完善化。
陈家强同时说,特区政府需要时间和弹性处理新的要求,原本希望在今年年底推行预设投资计划,但因应这些新改动,需要少许时间,但一定不会无限期搁置。特区政府和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有决心做好这件事,目前的目标是能够在下一年上半年启动预设投资计划。
陈家强还表示,0.75%的收费上限是一个起步点,会逐步将它减低。待真正推出的时候,要检视预设投资计划的进展情况、市民的接受程度,以及整体的规模效应,并考虑整体基金业,即预设投资计划以外的一些基金收费情况,要进行比较,有信心和决心将收费封顶上限减低,这也是推行的方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