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反映美国文化本质 乐善好施不乏自私动机
中新网11月3日电 美国《华尔街日报》3日刊载文章指出,最能反映美国文化本质的,不是好莱坞大片,不是麦当劳快餐,而是强烈的捐赠文化。在美国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印刻着人名的马路、树木、建筑物,甚至是路边供游人歇息的长凳,人们用这些记录来表达对捐赠者的感谢。
文章指出,在纽约或其他财富集中的大城市,几乎每天都有各种慈善筹款晚宴,企业高管和社会名流云集,是都市社交夜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郊区和农村,各类慈善筹款活动是社区聚会的重要场合,人们在这里担任志愿者、捐赠者或参与者,与亲朋邻里好友一起享受欢乐时光的同时也在建设社区。
个人捐赠始终占美国民间慈善总额的绝大部分(2012年,来自个人的捐赠约要占到善款总额的88%),是非营利部门最重要的经费来源之一,远远超过来自企业或独立基金会等其他民间捐赠渠道。
文章称,捐赠绝非富人的专利,数据表明,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超过70%的美国家庭定期向公益机构提供捐赠。家庭年收入在5万至7.5万美元之间的中产阶级平均将7.6%的可支配收入捐给非营利机构,而年收入10万美元以上的家庭平均捐出4.2%,中产阶级和低收入群体的捐赠一般占到总捐赠额的50%至80%。可见,只要温饱有保证的美国人,大多每年都捐钱或从事义务劳动,这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
文章分析,美国人之所以乐善好施,有多方面原因,既有无私的因素,也有自私的动机,体现着人性的两面性,是兴趣和利益共同促成的结果。作为筹款者有必要对此加以深刻理解。
先说无私的因素。这植根于文化道德传统。在美国,慈善行为的自由是个人自由的表现方式之一,被视为做人的基本权利,私人开展公益活动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障。
纵观美国的建国史,这片土地上先产生志愿性民间组织,后建立中央政府,具有“大社会、小政府”的政治社会传统。美国人没有事事指望政府的习惯,而是喜欢发挥社会企业家的自主权,以创新和实践的精神来解决社会问题。
钢铁大王、慈善家安德鲁·卡内基百年前的名言“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深入人心。根据卡内基的观点,成功的企业家应该在有生之年捐献出财富,将企业家的精神和能力用于社会事业中去,回报社会曾经给予他们圆了“美国梦”的机遇。这也是深受美国社会精英认同的人生哲学。
文章还指出,以基督教为主导的宗教信仰可能使得美国人比较容易看轻现世的身外之物,并且增强了认为凭籍来自上帝的力量,个人就能改变世界的信心。“上帝使人成为道德自由的代理人”,清教徒认为,人要为自身的蒙恩得救负责,为自己在人间的行为和命运负责,他们同时也肩负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着改变外部社会的使命。这些价值观既服务于宗教目的,也服务于世俗目的,它们是西方文化根深蒂固的一部分。
除了基督教之外,在美国盛行的其他宗教──天主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等也都强调慈善施舍,有的教派的传统习俗还指明要求将个人收入的一定比例(如1/10)捐给教会。无论怎样,美国人本质上是基督教的,许多人呼吸着基督教的空气却甚至未意识到它。这种共同价值观形成了人们感到有必要捐钱的群体氛围。
在价值观和道德底线的基础上,公益为人们提供了展现自我最佳形象和自我实现的机会。根据马斯洛的人类需求理论,人们在达到生理和安全需要之后,需求会逐步向社会交往、获得尊重和自我实现的层次提升。
概括而言,慈善所起到的这种交往和自我实现的功能会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巨大回报,这或许是捐赠背后最为关键的心理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