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到胎儿心跳就不能堕胎?美法官阻止法案执行
中新网7月5日电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日前,美国一名联邦法官阻止俄亥俄州执行一项严控堕胎的“心跳”法案。该法案批评者认为,若法案得以推行,将在实际上禁止该州的大部分堕胎,最早从怀孕六周以后。
辛辛那提的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迈克尔·巴雷特发布了一项禁止执行“心跳保护法”的初步禁令,称其对妇女获得堕胎的权利施加了违宪的“过度负担”。
该州的共和党州长德万在共和党控制的州立法机构通过该争议性法案后,于4月将其签署成为法律,并将于7月11日生效。
法案旨在阻止医生在检测到胎儿心跳后进行堕胎。这可能发生在怀孕六周后,那时许多女性可能还不知道自己怀孕了。根据法律,违法者可能面临长达一年的监禁。
俄亥俄州的法案受到公民自由联盟ACLU和计划生育组织的挑战,原告表示法案可以禁止该州90%的堕胎。该法案中写入了女性生命或健康受到威胁时的例外情况,但不包括强奸或乱伦。阿拉巴马州的法案同样也不允许强奸或乱伦作为例外。
联邦法官巴雷特在裁决中表示,执行俄亥俄州的法律会对患者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因为他们破坏了他们“完全确定”的宪法权利,即可以获得堕胎服务。
“俄亥俄州正在有意地推翻罗伊诉韦德案,并建立宪法先例,这些论点必须提交给更高级的法院。”他写道。
“州长德万长期以来一直认为这个问题将由最高法院决定。”德万的发言人蒂尔尼在3日的裁决后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说。
除了俄亥俄州,其他几个州也通过了类似“心跳”法律,认为最高法院的坚定保守派多数最终可能推翻罗伊诉韦德案,即1973年宣布堕胎成为宪法权利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