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对破坏生态环境企业说“不”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白少波)“严禁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产业向我区转移。”西藏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两会期间在北京说。
洛桑江村是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团组开放活动上,向中外记者作上述表示的。
除向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说不以外,洛桑江村还表示,“严禁引进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项目”,“严格实行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管好各类自然保护区”。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西藏已经建立22个生态功能保护区、9个国家森林公园、4个地质公园。
此外,西藏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达47个,占西藏土地面积34.35%,居全国之首。
洛桑江村介绍,2014年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加快实施,“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规划编制完成,全年植树造林124万亩。
“目前,西藏全区水环境、大气环境基本没有受到污染,江河湖泊及地下水均为一、二类水质。”洛桑江村说。
“西藏始终把生态环保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全力建设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洛桑江村表示。(完)
专题:2015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