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多人少 代表吁为法官“减负”
中新社北京3月13日电 (马化宇)上海是中国第一批司法改革的七个试点省市之一。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作为上海司改的探路者累倒在了工作岗位上,引发了社会对以邹碧华为代表的司法队伍的关注。
今年两会期间,上海代表团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多个代表谈到,刚刚上路的司法改革关键在队伍建设,应当吸纳更多像邹碧华一样的优秀司法工作者。
上海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表示,过去一年的司法体制改革卓有成效,最高巡回法庭、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均是创新突破之举。想要继续推进改革,需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优化随机抽取,让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其中。
谈到司法队伍建设,葛俊杰代表说,要重视提高司法队伍质量,让每一个人都能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司法公正也就落到了实处。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工作与队伍建设中,“案多人少”的现状却愈发突出。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列举了一组数据,去年上海法官人均办案158.7件,位列全国第二,排在第一和第三的分别是浙江与北京。
在法院受理案件逐年增多、司法办案人员相对减少的情况下,如何应对“案多人少”的现实情况,成为了在场代表讨论最多的话题。
“今年办了这么多案件,明年增加了还能完成。”崔亚东坦言,法官在每年办案数递增的情况下,办案质量可能会受到影响。此外,办案人员的工作负荷与压力也会随之增加。
他说,2014年上海法院共受理案件55万份,虽然一审、二审的息诉率较高,但去年是近十年来受理案件量上升最快的一年,法官检察官的工作量在加大。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林荫茂代表分析称,总体案件量上升、案件复杂疑难程度升高、信访改革,诉访分离,使大量上访案件转到司法程序等原因造成了如今的“案多人少”。
林荫茂说,“案多人少”会影响到办案的质量。她建议,上海应率先试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将法官、审判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的员额比例控制在33%、52%和15%。
她同时建议,化解“案多人少”,还应优化办案的结构,加大财力投入将法官与法官助理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重视多元化解决纠纷的途径,发挥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作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并重视信息化和审检工作的融合。(完)
专题:2015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