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工委:很多立法涉及制度和利益调整 难度越来越大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9日10:45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副主任许安标,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就“民法总则草案与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瞭望周刊、瞭望客户端记者:谢谢主持人,我们注意到,当前的立法工作很多都是涉及到深层次的重大的制度改革和利益调整,请问这给我们的立法工作带来了怎样的挑战?另外,立法工作是如何主动适应和促进改革的?谢谢。
许安标:我来回答你提的这个问题,谢谢你的提问。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一体前行。立法和改革又各有不同的特点。改革的特点是变,立法的特点是定。在这样一个协同推进的过程中,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立法工作确如你所说的,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
许安标:我想这个挑战应该是四个方面的:第一个是任务越来越重。刚才我报了一下今年的立法工作安排,有40项之多,任务越来越重。第二个是难度越来越大。很多立法都涉及到一些深层次的制度调整和利益调整,所以难度越来越大。第三个是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立法的要求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第四个是立法的节奏越来越快。法治实践、社会实践对立法需求很大,要求尽快地推进,这是我们立法工作面临的挑战。
许安标:立法工作如何来适应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该说这是立法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导向,也是一个立法工作的牵引。我想主要是从这么几个方面来适应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第一,我们在编制立法规划,拟定立法工作计划的时候,把与改革有关的立法项目放在优先的位置,作为重点的立法项目推进。
许安标:第二,立法要将改革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及时上升为法律。十二届全国人大成立以来,新制定的法律有18部,修改法律有36件,应该说这样一些修改、制定都体现了改革的成果。
许安标:第三,对立法条件还不成熟,但实际还需要先行先试的,我们又要保证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我们要通过改革来完善法治怎么办?就是要及时作出授权,使改革于法有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先后作出了13项授权决定,确保有关改革试点在法治框架内依法有序推进。2016年就作出了3项授权决定。
许安标:第四,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近年来,创新修法的方式,综合运用打包修改的形式,对部分法律中相近或者相关的条款一并进行修改。2016年总共打包修改的法律有22件次,确保相关的改革决策落地。(根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专题:2017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