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法院庭长帮陈水扁亲信脱罪获刑 9月底执行
中新网9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陈哲男为从“司法黄牛案”脱身,曾与前台湾高等法院(高院)庭长李文成指点证人作伪证,台湾地区“最高法院”今年8月初判李文成6个月有期徒刑定案,台北地方检察署传唤李文成9月底到案执行。
判决书指出,2002年间,新偕中建设前董事长梁柏熏被判刑,想通过陈哲男帮忙摆平官司,但梁柏熏交付数百万元新台币给陈哲男后仍被判刑定案,因此爆料称台当局“有政府高官当司法黄牛”。
2006年间,梁柏熏返台投案,检方重启调查陈哲男司法黄牛案。检方传讯陈哲男友人杨振丰作证前,陈哲男带时任“高院”庭长李文成到杨振丰住处,指点杨振丰作伪证,后来陈哲男、李文成遭检方以伪证罪起诉。
一审以帮助伪证罪判处陈哲男5个月有期徒刑、李文成6个月有期徒刑。陈哲男在更审期间撤回上诉,判刑5个月定案;陈哲男另涉嫌司法黄牛案部分,后来遭判刑7年定案。
后来,这起伪证案经台湾地区“最高法院”多次发回,“高院”更三审去年9月以帮助伪证罪判李文成6个月有期徒刑;李文成提起上诉,台湾地区“最高法院”今年8月初驳回上诉定案。
台北地方检察署近日收到定案判决书等,并发出传票,要求李文成在9月下旬到案执行。
据了解,按照台湾地区有关规定,伪证罪不能交罚金赎刑,但李文成可申请改为参与社会劳动,若申请获准,依规定,每6小时社会劳动可折抵1日刑期,李文成被判刑6个月,总计须参与1080小时的社会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