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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部公开选拔两名副局级干部 2001年3月26日 12:47 中新网北京3月26日消息:中国公安部日前决定,从北京等10个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及部直属单位,为部机关公开选拔两名副局级领导干部科技局副局长和信息通信局总工程师。 这两名副局级领导干部的职位资格条件是:政治表现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水平,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团结同志,坚持原则,工作有实绩;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处事公道,廉洁奉公;中共党员,大学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三年以上或副局级干部;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和任职时间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科技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公安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专业知识;信息通信局总工程师职位,要求精通公安信息通信业务。 这次公开选拔干部的程序是: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每个职位每个公安厅、局限推荐报名两名,部直属机关不受名额限制。公安部政治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各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进行民主测评,将民主测评情况汇总报公安部政治部。 “胜任”票超过50%的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演讲答辩。每个职位参加演讲答辩人员不超过六人,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领导能力和素质;公安部政治部根据笔试、演讲答辩成绩,每个职位择优确定三名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根据考察情况,公安部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将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在一定范围进行10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安部党委根据任前公示的情况,决定是否下发试用期任职通知。 通过公开选拔方式担任公安部科技局副局长和信息通信局总工程师职务的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行使试用职务职权,享受试用职务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命;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试用职务,原则上按原职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享受原职级待遇。(刘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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