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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两名教师败类抢劫杀人被判极刑 2001年06月19日 15:25 中新网长沙6月19日消息:据湖南日报报道,日前,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2起教师败类抢劫与杀人案。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原新化县维山乡学区教师曾昭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原双峰县第六中学教师贺春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34岁的曾昭德,虽为人师,却好逸恶劳。2000年初,就多次与本乡同案犯伍岳策划抢劫伍的舅舅邹国富的钱财。同年4月3日22时许,曾昭德纠集黄某、朱某由伍岳做内线打开邹国富的家门,将邹的妻子刘青香及孩子捆绑,并从其家中搜出存折一本,采取暴打的方法逼邹妻说出存折密码。曾昭德从银行取得现金30余万元。4月14日晚,曾昭德伙同一女青年,利用色相,抢得某商人现金25000元。 现年27岁的被告人贺春勋,原系双峰县第六中学教师,2000年9月以来,单恋本校女教师王某,遭到王某拒绝后,得知王某对本校男教师刘卫平有好感,认为刘卫平坏了他的好事,遂生杀人恶念。同年12月21日凌晨,贺春勋用锄头将熟睡中的刘卫平活活砸死。(曾文彬、谭斌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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