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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警惕借行业机关和领导名义进行诈骗

2002年06月29日 18:38

  中新网北京6月29日消息:国家旅游局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局发出通知,要求警惕借旅游行业机关和领导名义进行诈骗的活动。

  通知指出,最近一个时期,一些不法分子冒用各级旅游行政主管机关和有关领导的名义,在旅游行业搞伪造批文,强拉广告,制售假证书、推销兜售伪劣书籍和商品等诈骗活动,既损害了旅游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形象,也给不明真相的单位和个人带来了经济损失。

  通知要求——

  1.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对待和处理发生在旅游业内的诈骗活动;要教育所属人员,加强反腐倡廉和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受骗上当。对业已发生的诈骗行为,既要从内部查找原因,堵塞管理漏洞,同时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协助做好案件的侦破工作。

  2.各级旅游行政主管机关要针对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帮助企业熟悉行业内文件、广告发布的程序和规定,了解旅游行业开展检查评比和业务审批活动的方法及相关资料、证书的发送办法,加强行业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企业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3.各级旅游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旅游企业推销、介绍商品和参与有偿交易活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行业内部的联系,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查询有关经营信息,识别真伪,提高协防意识。若发现行骗行为,应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不让诈骗分子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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