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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民警戒毒所里派“白粉”被判15年刑 2002年07月01日 15:49 中新网珠海7月1日消息:据信息时报报道,近日,珠海香洲区人民法院举行禁毒专项宣判大会,原戒毒所的民警因帮助他人送毒而受到法律严惩。 被告人张超雄在戒毒所戒毒期间,多次指使他人购买毒品海洛因,再联系有关人员运进戒毒所。去年10月10日,张超雄指使前来探访的被告人李红梅、罗泽立向戒毒人员家属收毒款,然后到拱北与事先联系好的贩毒人员购买海洛因。当日,李、罗两人在拱北将购得的海洛因8克,带至戒毒所交给当时是戒毒所民警的郑玩洪。后郑在其办公室将海洛因交给张超雄。 在当日的一审宣判中,该案的被告人张超雄和郑玩洪因犯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张超雄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周天、张世理、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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