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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为拥军优属立法 军人子女升学要加分照顾

2002年07月22日 08:52

  中新网北京7月22日消息:安徽省合肥市近日颁布实施了《合肥市拥军优属条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将拥军优属写进条例。

  在子女教育方面,《条例》规定,现役军人子女、夫妻双方均为边、海防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革命烈士子女报考高等院校、中等学校的,教育部门在录取时应按规定予以加分照顾。

  在就业安置方面,《条例》规定,对有安置退役士兵任务的单位,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计划安置的,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

  《条例》同时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对服役期为两年的退役士兵,发给数额为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两倍的补助金。服役期每增加一年,则增发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40%的补助金;服役期为10年以上的,则发给5倍于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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