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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亲戚家偷窃 上海某大学在校生自首获从轻处罚 2002年08月08日 07:09 中新网上海8月7日消息:一在校大学生因一念之差,在亲戚家吃喜酒时做出了偷窃行径,幸好他后来幡然悔悟投案自首,终获从轻处罚。 据新民晚报报道,现年21岁的刘某就读于上海某大学。今年元旦,刘随父母到奉贤区齐贤镇行前村一亲戚家吃喜酒。酒过三巡,刘觉得不胜酒力,遂上三楼休息。刚躺下,他无意中看到写字台的抽屉未上锁。打开抽屉后,他发现里面有两张活期存折、两张居民身份证及一张磁卡等物。见四下无人,刘不动声色地将上述物品放在自己的衣袋中,将抽屉还原。次日,他先后在奉贤区南桥镇和闵行区杜行镇的银行,两次用窃得的身份证提取人民币共5480元。 案发后,失主向公安机关报案。惶惶不可终日的刘某在亲属陪同下向公安机关自首,并退赔了被害人全部损失。法院据此从轻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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