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广告服务 |
|
不满工伤赔偿协议 南宁一民工绝食并自砍手指 2002年08月14日 15:21 中新网南宁8月14日消息:由于不服与公司私下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湖南来南宁民工昌剑明砍掉自己的一只手指,而且从8月12日以来拒绝吃东西,企图以“自残”方式,迫使公司重新解决自己的工伤事故。 据南国早报援引昌剑明的话报道说,他于2000年2月10日起在广西某高校图书馆工地做工,4月1日补天线槽时,门式架上的活动栓突然断裂,他从高处摔下,造成胸十二压缩骨折、颈椎损伤,经鉴定为9级残废。 事故发生后,作为责任方广西一建一分公司没有上报劳动部门,让他私下签订了赔偿协议,事后他认为公司的赔偿不合理。多次协商无果后,今年5月31日,他砍断自己左手的小指以示抗议,8月12日,无望的他又开始绝食。 广西一建一分公司党委书记黄远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昌剑明工伤一事公司负有责任,事发后他们及时将昌送到了当地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医疗费。 去年9月27日,双方签订了协议,约定由公司一次性赔偿昌的医疗费、务工费、补偿费等共4.6万余元,双方纠纷从此“一笔勾销”。黄远奇说,公司并没有推卸责任,也给了伤者足够的赔偿,伤者还有异议的话,可通过法律途径或请有关部门来解决。(覃世默)
|
|||||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