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26日消息:美国白宫官员25日称,布什总统的律师经过研究认为,布什下达对伊拉克采取军事行动的命令不需要首先得到美国议会的批准。
据法新社消息,白宫发言人麦克莱伦说,律师们得出的这一结论主要根据有三。其一,美国宪法已经赋予了总统陆海空三军总司令的权力;其二,美国议会曾在1991年批准美军在海湾战争中使用武力;其三,去年9月14日美国议会已经赋予政府对恐怖活动制造者动用武力的权力。
“9·11”事件以后,美国公布了所谓的包括伊拉克在内的“邪恶轴心国”名单。美国政府也明确表示要推翻伊拉克现总统萨达姆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