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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夹人工友先请示后关机 打工仔丧命传送带

2002年08月29日 15:00


  核心提示

  南海市里水镇某工厂一名工人上夜班工作时,不慎将手夹在机器中,同时一起上班的工友由于不敢擅自做主关停机器,跑到数百米外的另一车间叫来另一工友后,然后才一起跑到厂办公大楼请示睡梦中的厂长,待厂长赶至事发现场后,出事的这名工友因伤及大动脉流血过多死亡。事发之后,死者家属悲痛欲绝,已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在详细听取家属的情况介绍后也已备案。

  □工友口述

  为请示延误救人时机

  死者叫刘克超,系湖北恩施自治州建始县三里乡香树村人。死者生前的一名知情工友向记者叙述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这名自称叫阿龙的工友说,他和死者都是今年3月份才进入厂里的,差不多是同一批。

  事发当晚,刘克超是晚班(深夜12时到早晨8时)负责5号车间的湿布工岗位,他正好也在同一班次。据介绍,按照规定原本当天是应该有5人,他们的工作岗位分别是机长、副机长、拉废纸、湿布工、干布工。但实际上当晚只有包括死者在内3人上班,其余的两人并未在岗。

  8月24日凌晨许,刘克超在从湿布上取东西时不小心左手滑落在传送带上,此时随着传送带不断向前移动,由刚才造纸中的第一道工序湿布工进入做360度旋转的缸卷,被卡住刘克超的左手就只能任其摆布,而他整个人也只能处于悬空的状态。

  据阿龙说,待负责看缸卷岗位的工友发现刘克超已经是360度旋转时,当时该工友第一反应并不是当机立断将机器停下来,而是跑到约500米外的4号车间找到另外一名工友后,然后再一同跑到数百米外的办公大楼将厂长从睡梦中叫醒。待厂长赶到事发现场时,阿强已被机器搅得惨不忍睹。维修工方将小滚剪断,将阿强拉出来。工友这时才拨打110、120。

  阿龙对记者说:“请示来回的路程等花费了半个小时,如果不这样做,阿强也许能够得到及时抢救,至少不至于丧命。”对于为什么工友不将机器停下来救人呢?阿龙辩解说,一天24小时机器都是在运转之中的,除非有厂长的指示,谁敢擅自剪断生产线?生产停下后重新安装以及延误生产所有的一切损失谁敢负责?

  所以,机器一旦运转,没有厂长批示,没有人敢私自做主剪断生产线。厂里面300多名工人对此都很熟悉,这也已经是不成文的规定。

  □家属疑虑

  厂方未第一时间通知

  与死者同在一个厂上班的近亲约有5人,其中在厂宿舍区里做保安工作的有小刘的亲叔叔。据刘叔介绍,他是凌晨3时被厂里的保安通知到现场的,当时他看见小刘已经被静静地放在地上了。此时,警察、120、厂方的人员都来了,法医也确认小刘已经死亡后才通知家属。对于厂方没有第一时间通知亲属,憨厚老实的刘叔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一名工友介绍,当时刘叔由于无法接受事实,当场昏厥过去。事后,家属告知记者,虽说凌晨这段时间人的生理机能是非常容易出现麻痹大意,但上班前小刘是经过了正常完好休息的,不存在疲劳作业的情况。

  死者父母悲痛欲绝

  死者父母听闻噩耗后,立即动身来穗。由于住宿成为问题,刘叔只好将自己睡的惟一的一张床让给了他们,自己和别的工友搭铺。由于只是小床,两名老人也只能是轮流挨一下床板。死者父亲老刘由于舟车劳顿、悲痛过度,再加上前天在雨中这么一折腾,身体已经变得非常虚弱。在宿舍里,记者看到医生给老刘开的针剂,由于老刘吃不下饭,他就要靠葡萄糖等补给液来补充身体。

  □记者调查

  厂方暂不接受采访

  前天下午,记者一行来到南海里水镇,在刚刚竣工的南海里水丰冈大桥路旁,记者找到了这间南海里水镇华展造纸厂。紧锁的厂房大铁门前,两个老人正伤心哭泣,据一名围观的群众介绍,这两名老人这几天都在为儿子向厂方讨个说法。这名围观的群众说:“昨天下着瓢泼大雨时,该场的保安还硬性将死者的父亲从厂里拖出来,唉……”。

  当记者敲开厂门表明身份时,门卫立即去厂里通报。不一会儿门卫说厂长不在,请回吧!记者只好与其交涉。将近6时,记者才被允许进入厂门。接待记者的该厂一个法律顾问并没有接受记者采访。最后该厂一名负责人走出来对记者说,厂长没在厂里暂时不接受采访。无奈,记者一行只好走出了厂房,此时已经是傍晚的7时许。

  □法医鉴定

  造成死因系流血过多

  法医鉴定的初步说法是死者左手臂拉开的的口子至少有5厘米宽,能清楚地看到臂内大动脉,从表体的伤是些皮外伤,它并不是致命的伤,估计是拉伤左臂的大动脉,流血过多而造成的。具体的致命原因仍须对尸体进行解剖后方可定论。

  警方已介入

  家属已经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警方在详细听取家属的情况介绍后,已经进行备案。

  □律师说法

  记者随后采访了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夏海燕律师,夏律师听完情况介绍后向记者表示,目前在法律界对于工伤事故认定上大的趋势是“严格责任”。所谓的严格责任意义则是只要不是受害者本身的过错,即除非受害者存在对身体上故意自残的行为或是倾向,那么厂方是要负责任的。工伤事故的认定与一般的交通事故在认定上是有所区别的。

  从此个案看,在事发后工人没有立即进行紧急的抢救措施,如停机、拨打110和120等措施,而工人是在慌忙中跑到别的车间,接着又一同去“请示”厂方有关领导后,才按“指示”办事——停机、拨打110和120。这也说明厂方在平日的安全生产教育上存在不足和缺陷。

  (《信息时报》2002年8月29日 撰文:记者刘妍/摄影:记者巢晓)


 
编辑: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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