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11日消息:据经济日报报道,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公报,今年上半年,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464万人,有412万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共有47万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去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515万人,90%以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共有227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达到30.6%;1998年至2001年,我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累计有2550多万人,其中1680多万人实现再就业,300多万人通过企业内部退养等方式得到安置。
与此同时,另一项统计显示,我国现有总劳动人口已占世界总量的约26%,而我国自然资源、资本资源却只占世界比重的不足10%。从1980年到现在,我国新增人口2.7亿,新增劳动力以平均每年1350万人的速度增长,就业压力不断加大。
两组数字的对比表明,我国再就业工作成绩来之不易。
多项政策措施推动再就业
我国政府在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普遍建立起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进中心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半年为他们提供一次职业指导、三次就业信息和一次免费的职业培训机会。1998年,第一期“三年千万”(三年内累计培训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1000万人)再就业培训计划开始实施。三年当中,全国各地共组织1300多万名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参加培训,接受培训半年后的就业率达到60%。从2001年开始的第二期“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又对有志于开办小企业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在培训结束后帮助他们进行工商登记、获得小额贷款,通过发展小企业以吸纳更多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目前,“创业培训”计划已在30个城市实施。
社会保障制度紧密配合
去年,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资金达982亿元,是1998年的5.18倍。今年,中央财政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补助由去年的23亿元增加到46亿元,在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同时,还调剂近30亿元作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1999年,我国颁布《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制度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01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87亿元,比上年增长16.8%,支出157亿元,比上年增长26.8%。其中,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支出88亿元,为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向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调剂资金45亿元。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26亿元。全年共有469万名失业人员享受到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待遇。到年底,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312万。随着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正在逐步纳入失业保险。
服务业、中小企业贡献卓著
近几年,我国服务业已经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20世纪最后10年间,我国服务业新增就业7740万人,相当于吸收了同期7240万的全部新增劳动力,以及500万从其他产业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平均每年吸收就业近800万人。“十五”期间,预计服务业从业人员还将年均增长4%以上,新增从业人员可能达到4500万人。
中小企业则是吸纳再就业人员的另一大主力。仅2000年一年,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安置下岗职工250万人次,约占下岗职工再就业人数的70%。1995年—1999年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和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年均减少672万个、359万个和40万个就业机会,而同期个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及外资等小企业增加407万个、267万个和1156万个就业机会。(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