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十八日电题:不讲信用行为导致巨大成本支出--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
中新社记者王进昌
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今天在“社会信用建设与中国诚信发展座谈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大量假冒伪劣、合同违约、行贿受贿、虚假披露等现象,有关企业在得到一时利益的同时,亦不得不为失信付出巨大的成本。
同时担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的陈清泰认为,中国经济经过了二十年的经济快速增长,全社会非常重视硬件建设,但是对于诚信建设这个软件问题重视不够,现在正在尝它的苦果。有些地方领导总是片面理解“发展是硬道理”的理论,搞假冒伪劣。实际上,一个地方失去了信誉,不但不能很好地发展,还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陈清泰说,从总体上说,讲中国不讲信用是不对的。实际上,中国政府很讲信用,在偿还外债等方面享有很高的声誉。但传统体制下的信用资源是政府独家掌握的,加上政企不分,企业之间、企银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通过政府联系起来的,银行之所以给亏损企业贷款,不是因为这些企业有吸引力,而是看其后面有政府。在传统体制下,政府资信代替了企业资信,所以企业对贷款没什么责任感,有的厂长说,我借钱的时候就没想到还。
至于如何培育中国的信用体制,陈清泰提出四点看法:
首先应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改变政府行为方式。信用的基础是一种长期预期,而长期预期如何产生是很关键的。如果政出多门,执行法律有随意性,过分依赖个案审批,都会使市场主体有不透明化的感觉。当不可预见的市场环境使人们不能预测未来时,就会导致行为短期化,捞一把比追求长远利益实际得多。所以政府创立好的社会环境,使市场主体能有一个长远预期是很必要的。
第二,必须强化产权保护。在市场经济中,明晰的产权是追求长远利益的动力之一,只有追求长远利益者才会讲诚信。对产权主体来说,信用是一种资源,是财富,也是财力。现在发生的很多问题与产权不明晰、不到位有关。目前私企产权是明晰的,但对其保护不够完全,所以个体户到了一定规模就有不安全感了,在这种心态下往往会出现一些短期行为。集体企业产权很模糊,谁也说不清。而国有企业的产权似乎很明晰,但责任不到位,出了问题基本上无人负责。由于如上原因,短期行为和不讲信用行为是必然要发生的。
第三,要强化信用的有关法制建设。既要有法律概念又要有道德概念,如果没有道德,法律再完备,信用体系也无法建设。如在小商店买东西,在只有买卖双方在场的情况下,一方硬说对方没付钱或是没付货,谁也做不出正确判断。当然,没有相应的法律,道德也是不能普遍和持久的。
第四,要发挥中介机构信息传递的作用。制假造假能成功,主要是信息不对称。交易双方及时准确的信息传递是中介组织交易的广阔天地。中介机构应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它惟一的或者说最重要的资产是信誉,如果信用评估机构再无信用,那信用体系就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