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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家族制有优势 民营企业不必急于废除

2002年09月24日 18:30

  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经济学的主流观点常常把家族制企业作为一种落后的产业组织象征,把这种组织形式当做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受此影响,许多民营企业纷纷声称自己要走出家族制。

  近日在主题为“家族化管理机制及其功效”的2002学术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们达成的共识是:家族制企业在竞争力方面是有优势的。企业形式无所谓高下,只要在当地实现管理交易成本最低就是好形式,建议民营企业慎重选择是否“走出家族制”。

  该研讨会由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华人企业管理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世界华商研究中心共同举办。

  据统计,目前在中国内地的非公有制经济中,家族式经营的企业至少占到了90%以上。在这些企业中,既有家庭作坊式企业或单一业主制企业,同时也有合伙制企业、共有制企业,甚至还出现了家族成员保持临界控制权的企业集团。

  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所长王德禄认为,家族企业是经济社会化的一个必然的长期阶段,中国出现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民有经济,据估算,其规模在20万亿元。其实,家族企业并非中国独有,与会专家给出的资料表明,家族企业在世界各国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全球500强企业中,有175家为家族控制的企业。家族企业占GDP总数的比例:韩国48.2%;马来西亚67.2%;菲律宾和印尼,最大的十个家族体现本国市值的一半;美国的家族企业创造了78%的就业机会,创造了全美GDP的50%。

  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华人企业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国有认为,证明家族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并不是说家族企业不需要改革。中国的家族企业逐渐出现三种行为取向:所有权家族化,经营层社会化,股权逐步公众化。他认为,合理的治理结构成为家族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赵明)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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