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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对新建中小型建设项目加强环保管理工作

2002年09月26日 20:22

  中新网9月26日电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督司副司长吴波近日在接受国际台专访时表示,中国的环保部门今后将在建设项目的审批、环境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新建中小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以解决近年中国许多新建中小型项目一投产就成为新污染源的问题。

  中国的中小型建设项目一般是指由市、县两级政府所审批、管理的建设项目,涉及造纸、制革、纺织、矿山开发、医药等多个行业。按照有关规定,中小型建设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通过当地环保部门审批。然而在实际过程中,一些中小型建设项目在向环保部门进行申报、接受环保部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吴波指出,环保部门漏管漏批的项目并不都是污染项目,有些项目可能没有任何污染,但是其没有履行必要的手续,属于管理程序上违法。然而,有些项目确实存在着严重的污染问题,这些项目投产后,成了新的污染源,破坏了生态环境。

  吴波说,为了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中国环保部门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中小型建设项目的环保管理。他说:“从建设项目管理上讲,我们核心把握的就是预防为主的方针,该上的项目,环保措施一定要同时跟上,不该上的项目坚决不能批。”

  除了对中小型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批外,中国环保部门还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的环保监管,并将对那些违反环保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应的建设单位或者业主的责任。

  吴波表示,希望这些措施的实施能够有效地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我们希望中小型的建设项目能够在合理、有序、规范的条件下发展。环保部门最终目标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不受破坏。”(张军勇)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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