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2002年10月1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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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监狱政委的"官经":我当官靠的是给领导送礼

2002年10月11日 11:04


犯罪嫌疑人曹洪傲

  一页纸的交代材料,字写得歪歪扭扭不说,错别字就有十几个,还有许多常用字也空在那里不会写。办案人员不禁觉得奇怪:这么低的文化水平,还配当监狱政委?曹洪傲则回答,当官能写好自己的名字就足够了。

  1995年,曹洪傲被任命为吐鲁番监狱副监狱长,两年后调任昌吉监狱监狱长,2000年任昌吉监狱政委、党委书记。几年间,他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肆无忌惮地收受他人贿赂,还大言不惭地说这是自己拥有权力的结果,根本不能与犯罪相提并论。人们都说,“品德低下、飞扬跋扈,顺我者提拔重用,逆我者靠边休息”,是曹洪傲做人的本质特征。

  曹洪傲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新疆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后,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在昌吉监狱召开干部大会,通报了监狱政委兼党委书记曹洪傲涉嫌犯罪的案情,会场上响着经久不息的掌声。曹洪傲被刑事拘留的当晚,昌吉监狱家属区内鞭炮声不断,干警们奔走相告,大家高兴得难以入眠……

  挖出黑色提包

  2002年3月5日下午,一位举报人走进了新疆自治区检察院举报中心的大门。当着该院反贪局局长的面,举报人具体、确实地举报了昌吉监狱政委曹洪傲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

  很快,“306”办案组火速成立。3月6日,自治区检察院以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决定对曹洪傲立案侦查。当天晚上,反贪局和纪检委的20多名办案人员兵分两路,一路人马直奔北疆乌苏,追缴曹洪傲匿藏在小姨子初某家的赃款赃物;另一路人马则到昌吉市和下巴湖昌吉监狱两处住宅抓获犯罪嫌疑人曹洪傲。

  乌苏传来消息:曹洪傲埋在初某家的黑色提包已被缴获,里面装有11张银行存折,金额为103.3万元,还有十几件金银首饰。凌晨两点多钟,办案人员将曹洪傲和妻子初慧吩带回了乌鲁木齐。

  谁送的钱就用谁的名字存入银行

  检察干警从曹洪傲家搜出一串钥匙,恰好能打开黑色提包上的两把锁,提包内共有存款额高达103万元的11张银行存折,却没有一张写有曹洪傲和初慧吩的名字。

  检察干警按照存款底联留下的身份号码进行秘密调查,发现存折上的名字都是曹洪傲家的亲戚。

  办案人员决定从曹洪傲的爱人初慧吩身上打开突破口。经反复工作,初如实交代了曹洪傲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贿赂的诸多问题——

  2000年12月,中国水利水电总公司驻新疆办公室杨某找到曹政委,请他帮忙把在新疆第四监狱服刑的犯人张兴鸣调到昌吉监狱服刑,曹满口答应。2001年1月,曹安排监狱有关部门将张犯从乌鲁木齐调到昌吉监狱,随后又应杨某的要求让张犯回上海与家人过年。为了感恩,杨某将张犯给的10万元现金送到曹洪傲家,同时请求曹政委以后为张犯保外就医继续帮忙。曹洪傲收下这笔钱后,要了杨某的身份证,安排监狱财务科科长潘健将10万元钱分3笔以张犯的名字存入银行。2002年1月16日,潘健将这笔存款取出交给了曹的夫人初慧吩。

  曹洪傲非常狡猾,凡是别人求他办事送来的钱,他都用送钱人的身份证先把钱存入银行,过一段时间再将款取出,以亲戚的名义另外转存。

  所有“合伙人”不是不在人世,就是不知内情

  经过6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反贪局干警共查出曹洪傲及其以亲戚名义存款共120余万元,家里保存金银首饰27件,价值6万余元。

  另调查证实,曹洪傲曾委托潘健炒股及初慧吩个人炒股金额为35万元;曹对外投资、外出款项、单位集资住房、购买两辆东风自卸车共计花费70余万元。

  面对如此巨额财产,曹洪傲说,这都是自己本本分分做生意挣来的,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搞过腐败。然而据调查,那些由曹洪傲提供的“合伙人”,不是早已去世就是下落不明,有的根本不明就里。

  曹洪傲交代说,自己曾借给乌苏县粮食局一位局长20万元钱做粮食生意,后来这位局长连本带息还给他37万元。经查,这位局长早已病逝,其家人也不知道此事。

  按照曹洪傲的想法,只要把这些线索引到死人身上,就成了真正的死无对证,自己就能脱身。可事情哪有那么巧的,所有的“合伙人”都已不在人世?于是,他又想出了新的谎言。

  据曹洪傲称,他曾于90年代在乌苏倒卖20次啤酒,每次1000箱,总共挣了40万元,此事当时乌苏县主管工业的副县长、主管商业的副县长和乌苏啤酒厂厂长等人都知道。然而办案人员前往调查时,曹洪傲提供的有关证人均表示:绝无此事。

  据曹洪傲供述,他曾承包乌苏县公安局一辆嘎斯车挣了3万元,并称乌苏县公安局秘书股股长马某知道此事。经查,乌苏县公安局从来没有给任何人承包过车辆搞创收……

  在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检察机关对曹洪傲一家的收入和支出进行了认真计算,扣除正常的工资、奖金、其他合法收入和受贿犯罪所得,曹洪傲对200余万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而且他百般狡辩抵赖,没有主动认罪和任何悔改表现。

  监狱里的“南霸天”

  案发前,曹洪傲担任昌吉监狱党委书记、政委,手握党政大权,他觉得自己就是高墙内这片土地的主宰者,渐渐变得专横跋扈一手遮天。有人称他是监狱里的“南霸天”。

  群众反映,有年冬天曹洪傲一个人蹲在墙脚晒太阳。有位年轻干警办事路过此地,只顾赶路没有看见墙脚的曹政委。气急败坏的曹洪傲追上前抓住干警的衣领骂道:“你的眼睛瞎了,难道没看见老子在这里吗?”

  昌吉监狱欠一位个体老板1万元施工款。一天,这位老板拿着欠条找到监狱,财务人员带他来到曹政委的办公室。此时身着警服的曹洪傲正把两腿搭在办公桌上,面朝房顶闭目养神。他接过老板手中的欠条,看了一眼就当场撕得粉碎,骂道:“谁欠你钱啦,快给我滚出去。”个体老板气得掉头就走,从此再也没敢到昌吉监狱露过面。

  个体户蔡某的儿子从部队复员后想当警察,找曹政委帮忙,曹洪傲便把他安排在管教科上班,但始终不给转正。一天,蔡某跑到曹的办公室为儿子说情,曹看到蔡某手上戴着一枚款式别致的戒指,便把蔡叫到身边,强行扒下这枚价值6000元的猫眼戒指据为己有。

  一位干警想把自己的爱人调到昌吉监狱工作,给曹洪傲送了1万元现金,曹“目测”后表示同意接收。后来,曹政委多次催促他赶快办理调动手续,但这名干警听说曹政委是个“老色鬼”后,主动放弃了自己原来的请求。

  这就是昌吉监狱政委兼党委书记曹洪傲的所作所为。然而,有人在得到曹的3万元赞助后,竟然不负责任地写材料为他歌功颂德,向有关部门推荐曹洪傲。

  这张盖着大红印章的推荐信这样评价犯罪嫌疑人曹洪傲:昌吉州政法委常委、昌吉监狱党委书记曹洪傲,对党忠诚,对事业痴情,一贯严格要求自己,待人诚恳,为人正直,注重团结各族群众,工作作风扎实,被群众称为“务实司令”。有着较强的宏观把握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管理经验丰富,党组织安排他到哪个岗位工作,他都尽心竭力把工作做好,并且干得很出色,两袖清风,为警清廉,是一个全区司法系统公认的能干的好干部。这样“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优秀干部,应放到更适合更高的位置上,让他为党为人民多作贡献,请领导向有关部门推荐。

  当曹洪傲得知自己已被列为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候选人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虽然拥有陆军某学院和空军某院校的两张假文凭,但都是大专毕业证,他必须在组织部门来考察之前“火速”拥有一张大学本科文凭。于是,他找人花了几千元办了一张西南政法大学的毕业证,同时还制作了一套完整的学生档案。

  为官之“道”带出腐败“门风”

  2002年9月29日,曹洪傲一案的侦查工作最终画上了句号。据办案人员称,曹是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所有职务犯罪嫌疑人中,最难对付的一个。虽然他被关押在看守所,但他仍然荒唐地幻想着有人出面挽救他。

  在办案过程中,曹洪傲的亲属和昌吉监狱个别人为了给曹洪傲开脱罪责,秘密订立了攻守同盟,毁灭了有关犯罪证据。曹的儿子身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还曾扬言宁可不当官也要救出自己的父亲,严重干扰和阻碍了检察机关依法办案。

  但最终,检察机关在调查曹洪傲一案期间,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一举查出昌吉监狱副政委徐汝军、财务科长潘健、中队长马忠学、扎花厂财务人员孙娥等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放罪犯等问题,目前均已立案侦查。另有5名监狱干警在法律政策的感召下投案自首,主动退还了赃款,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曹洪傲曾公开对自己的部下炫耀:我当官靠的就是给领导送礼。他洋洋自得地以为自己找准了人事制度上的薄弱环节,自己给别人送礼受到重用,部下给他送钱得到提拔,权钱交易形成如此循环,曾经让他颇为得意。

  目前,曹洪傲一案已移送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人们等待着法律对他的正义判决。(文章原载于《检察日报》,作者:吕立峰)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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