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2日电 据楚天金报报道: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原阳新县委副书记高永新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阳新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7月27日,高永新驾驶车号为鄂B61257的桑塔纳轿车,由大冶往阳新县兴国镇方向行驶至106国道界浮段附近时,将马路右边同向行走的邱某等4人撞倒,致4人死亡,造成特大交通事故。案发后,高永新即拨打“110”报案,并于当日到阳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经黄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核认定,高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韩君 邓洁 老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