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7日电 中共“十四大”以来,中国各级党委、政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利剑出鞘,严惩腐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办案工作保持强劲势头,不断向纵深发展。最近10年里,共有151万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新华社消息说,记者从中央纪委了解到,从1992年10月到2002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9万多件,25.9万多人被开除党籍。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涉及县处级干部4.9万多人,地厅级以上干部4100多人。
据介绍,重点查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是近10年反腐败斗争的显著特点。党的十四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像陈希同、成克杰这样的高级干部也因腐败问题受到查处,这是以往任何时候都没有过的。查办的大案要案主要还有: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索贿受贿案,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严重违纪违法案,海关总署原副署长王乐毅受贿案,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受贿案,河北省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索贿受贿案,原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许运鸿严重以权谋私案等。这些案件的查处,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发生在经济领域的腐败案件近年来居高不下,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既涉及传统经济领域,又逐步向新的经济热点部位、资金高密集领域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1992年10月至今年6月,共查处经济领域案件69万多件,挽回经济损失470多亿元,涉及金融、证券、税收、建筑、房地产、走私,以及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侵吞国有和集体资产等多个方面。1994年以来,经济领域的案件一直占立案总数的42%以上,仅2000年就查处百万元以上经济大案1652件,其中千万元以上特大经济案件211件,亿元以上案件33件。查处的这类大案要案主要有:云南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贪污公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厦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等。
司法领域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也受到严肃查处。1998年至今年6月,全国查处政法部门违纪违法案件64000多件,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受贿、徇私枉法、执法犯法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田凤岐受贿案等,就是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件。十四大以来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26000多件,比较典型的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周文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原县委书记何建林卖官受贿案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重要位置,重视查办直接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案件。江苏省无锡市新兴公司32亿元非法集资案等一批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办,使大批参加集资的群众的利益得到保护。1998年至今年6月,全国共查处发生在企业的案件16万多件,维护了职工利益。一批发生在基层的严重以权谋私的案件和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也得到查办,1998年到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85件,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80人。
失职渎职类案件从十四大以来年年递增,居各类案件增幅之首。在这期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此类案件17.7万余件,并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昌典、重庆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式惠严重失职渎职案,山东省烟台市“11·24”特大海难事故案,重庆市綦江县彩虹桥重大责任事故案,河南省焦作市“3·29”特大火灾事故案等案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都得到了追究,渎职者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