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八日电(记者张朔)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发出公告,宣布依法终止李经纬、桑粤春的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此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已依法分别罢免了这两人的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六十三岁的李经纬原任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涉嫌贪污,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已于今年九月对其立案侦察。
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李经纬涉嫌犯罪的情况报告称,犯罪嫌疑人李经纬身为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以购买人寿保险的形式,侵吞国有财产三百三十一点八八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国刑法有关规定,涉嫌贪污犯罪。
一九六二年出生的桑粤春曾任长春吉港集团公司监事局主席。他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诬告陷害、敲诈勒索和妨碍公务犯罪,其犯罪团伙成员中已有十五人经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