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9日电 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州市近20年来最大的一起盗窃案——程强昌等35人特大盗窃、窝藏、收购、销售赃物案一审作出判决,程强昌、刘中福、邓开发、汪荣祥、李风发5名主犯被判无期徒刑,同案其他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大河报报道,1998年至2000年期间,来自固始县赵岗乡的程强昌等人,在郑州市城区内盗窃作案近百次,盗窃摩托车、自行车、药品、现金等价值近200万元。
其中,1999年10月,被告人祝孔先等7人在预谋后,来到郑州市北环路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驻河南办事处汽配商店内,盗走价值9万多元的汽车配件。2000年11月21日晚,程强昌等4人在郑州市文雅小区附近的药店,偷走了价值21万元的药物。2000年2月17日晚,程强昌等人在郑州市二七区聚鑫糖酒供应站,偷走了一个装有13万元的保险柜,并偷走价值4万多元的烟酒。另外,程强昌等人还在郑州市区内盗窃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110多辆。
在这近百起案件中,程强昌结伙作案38起,盗窃财产价值78万多元。刘中福、邓开发、汪荣祥、李风发、秦超等被告人盗窃财产价值都在37万元以上。
程强昌等27人被一审法院认定构成盗窃罪,同案中杨柏青等8名被告人分别被认定构成窝藏罪和收购、销售赃物罪。(刘静、丁文武、孙志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