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日电 中国的检察机关高举反贪利剑,使一大批贪官纷纷落马。今天的法制日报刊文指出,检察机关近五年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77亿元,中国的反贪队伍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有了显著提高。
五年来,中国的检察机关查办的影响重大的案件有:北京市原市委书记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案;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受贿案;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案;河北省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
据统计,1997年7月至2002年5月,中国的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线索426338件,初查313401件,立案侦查174750件;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72473件。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0518人;其中,司局级干部664人,省部级干部19人。五年间,中国的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77亿元。
在深入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2001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中国的检察机关联合公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八个月的集中追捕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行动,共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3009名,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8亿元。(杨新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