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区划调整 城市面积扩大十倍
中新社海口十一月四日电(记者邱江波)海南省官方今天下午在此间召开动员大会,公布了国务院和海南省政府关于海口市区划调整的决定。调整后的海口市市区面积将是原海口市的十倍。
根据今天公布的区划调整方案,原海口市的秀英区、新华区、振东区和原海口市近邻琼山市在这次区划调整中撤销,新设立海口市四个区: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包含原琼山市的新的海口市总面积达到二千三百多平方公里,是原海口市的十倍。
中共海口市委书记、海口市新行政区划调整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富玉在今天的动员大会上说,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海口市城市规模不大,城市功能不完善,卫生、治安等环境上不去,无法有效拉动海南全省经济发展,与省会城市的地位不相符合。海口琼山两市紧紧相连,却形成“一城两市”、“同城分治”的怪现象,不利于城市管理和城市做大做精做美。
王富玉说,调整区划,海口市新的区划为海口市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腹地,为海口市拉动海南各县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势必因此上一个崭新的台阶,新的海口市今后在各种经济指标上均将成为海南省实实在在的半壁江山,有利于发挥海口市热带滨海花园城市的优势,成为华南经济圈中一颗耀眼的明星。
国务院正式批复海南省海口市调整行政区划
中新网11月5日电 国务院已经批复,对海南省海口市进行行政区划调整。
按照国务院批复,将撤消琼山市,撤消海口市秀英区、新华区、振东区。以原琼山市和海口市原秀英区、新华区、振东区的行政区域,设立海口市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如上图)。
海南日报报道说,此外,调整后的海口市人口将由原来的80多万增加到150多万,增加近一倍;土地面积将由原来的236.4平方公里扩大到2364.8平方公里,扩大10倍。GDP占全省的40%,财政总收入占全省的50%,利用外资占全省的60%,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省的55%,贸易总额占全省的70%左右。
报道认为,区划调整将有利于提升海南省中心城市功能、实施南北带动战略、推进城市化进程。
国务院以国函《2002》92号文,对海口市新的行政区划中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辖区作了详细规定——
秀英区:辖海口市原秀英区的行政区域和原琼山市的石山镇、永兴镇、东山镇以及遵谭镇以海榆中线公路为界的西侧地区,区人民政府驻秀华路。
龙华区:辖海口市原新华区的行政区域和原琼山市的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以海榆中线公路为界的东侧地区以及府城镇的薛村、大样村,区人民政府驻民声东路。
琼山区:辖原琼山市的府城镇(薛村、大样村除外)、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旧州镇、三门坡镇、甲子镇、大坡镇和海口市原振东区的国兴街道以及蓝天街道的米铺居委会、道客居委会,区人民政府驻建国路。
美兰区:辖海口市原振东区的行政区域(国兴街道以及蓝天街道的米铺居委会、道客居委会除外)和原琼山市的灵山镇、美兰镇、三江镇、大致坡镇,区人民政府驻振兴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