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5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02年11月3日至5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
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全会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请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完)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2002年11月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02年11月3日至5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86人,候补中央委员139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
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全会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请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王雪冰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王雪冰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全会总结了十五大以来五年的工作,回顾了一九八九年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全会认为,这十三年来,国际局势风云变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波澜壮阔,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不动摇,从容应对来自各方面的困难和风险,改革开放取得历史性突破,我国的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崭新局面。这十三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必将载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史册。这十三年积累的宝贵经验,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
全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分析了新世纪党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和肩负的历史任务,就我国新世纪新阶段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为十六大的召开作了充分的准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