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7日电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之际,昨天晚间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新闻联播节目,对中共近几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了总结,给予了高度评价:
20世纪最后十年,中国在经济和社会领域里的巨大发展让每一个中国人欢欣鼓舞。而伴随着改革的深入,一场声势浩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席卷了中国大地。中国共产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向蚕食自己健康肌体的腐败现象展开了坚决的斗争。
在这场斗争中,6600万党员干部经受了一场廉洁自律的思想洗礼,150多万违纪党员受到处分,其中包括一批党的高层干部,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正在得到遏制;在这场斗争中,中国共产党陆续制定了3千多个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反腐倡廉划定了党纪政纪的准绳;在这场斗争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在迅速推进,构筑起抵御腐败的坚实防线。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所长李崇富:(如此大规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今天能够有这幺大的勇气正视自身的问题、解决自身的问题,这表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郑重的党,是一个伟大的党。
时间长河在不歇地奔流,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社会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在社会转轨不可避免的缝隙中,消极腐败现象找到了滋生、蔓延的空间。党的健康肌体遭到侵蚀,事业受到影响,改革的航船遇到了新的风浪。考验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江泽民(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我们一定要从近年来国内外惊心动魄的严酷斗争中警醒,从严治党,建立健全一套拒腐防变的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同一切消极腐败的现象,进行毫不留情的斗争。
这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面对严峻考验的回答。这铿锵有力的声音,告诉世界,中国共产党光明磊落,有勇气面对一切问题,包括自身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铲除腐败的毒瘤,维护自身的纯洁。
1989年,刚刚就任党的总书记的江泽民同志,就把反腐倡廉当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中共中央政治局当时做出的第一个重要决定后来被称为廉政7件事。那之后,一批严重冲击市场经济秩序的公司相继被解散。
1993年的8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党中央确定了新时期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即: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二是认真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三是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一场声势浩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由此拉开了帷幕。
在这些年中,全国省部级以上机关颁布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达到3千多个。1997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行为作了全面而具体的规定。同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明确了党内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的标准,使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在加快规范党员行为的同时,中国共产党也以前所未有的勇气直面自身出现的问题。1995年9月,党的14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对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的陈希同腐败问题的审查报告。2000年,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索贿受贿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索贿受贿案先后受到查处,2人被判处极刑。
中共中央党校科研部副主任陈高桐:在查处这些案件的时候,中央领导同志给了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胡长青、成克杰等一批高级领导干部受到查处,这说明不管腐败分子在党内、政府内职务有多高,隐藏得有多深,中国共产党都有决心,有能力把他们查出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案件的查处极大地震慑了腐败分子的气焰。1998年,广东湛江走私大案被查处,湛江市原市委书记、湛江海关原关长等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受到法律的制裁。2001年,涉案金额巨大的厦门远华走私案被查处,在全国引起极大的震动。曾经猖獗一时的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受到极大遏制。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中央对权、钱、人等易发腐败的环节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在1998年7月,党中央又作出了一项重大决定: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与所办经营性企业彻底脱钩,不再从事经商活动。2000年3月,这项工作全部结束,共撤消、移交企业3万多户。这些改革措施的坚决实行,逐步拓宽了从制度上消除腐败滋生土壤的领域。
经过10多年的探索,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初步摸索出一条在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有效途径。面对新的形势,肩负崇高使命的中国共产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清醒、更加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