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0日电 今天,2003年全国研究生考试开始正式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日前发出的通知,2003年全国将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27万名左右,比今年增长约35%。
据中国教育报报道,硕士生招生报名日期为2002年11月10日至14日,初试日期为2003年1月18日至19日,内地(祖国大陆)高校招收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报名日期为2002年12月1日至31日。考生可在北京理工大学、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和澳门基金会(澳门教科文中心)选择一处报考,初试日期为2003年4月26日至27日。
另外,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由5门调整为4门,将专业课考试调到复试中进行。政治理论科目试卷不再分文、理两类,合为一种;初试中的外语听力测试成绩要计入考生外语考试成绩总分。此举旨在进一步提高新生质量,加强在复试中对考生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考查,加大复试的权重,加大差额复试的力度,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全面地了解考生,更准确地选拔硕士生。
为此,教育部要求各招生单位进一步明确本单位复试的要求和标准,完善并公开复试办法,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复试程序。此外,教育部在今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工作中,增加了设研究生院的高校推荐免试生名额,并规定了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的限额,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大校际间交流的力度,鼓励招生单位跨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
对于社会关注的高校在硕士生招生工作中的自主权,教育部决定在北京大学等34所高校进行自定复试分数线的改革试点。教育部要求各试点学校要强化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和维护录取阶段招生秩序的意识,通过改革试点,更扎实地做好录取工作。教育部强调,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要加强制度建设,依法按章办事。要进一步健全招生单位与导师的自我约束机制,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和维护招生工作公正、公平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