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2日电“5年来,一个全国统一的、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药品监管体制已经基本建成。全国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实现了全方位、全过程的统一监管。”11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这番话的。
郑筱萸说,5年来,中国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可以总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建立起了自上而下的药品监管组织体系,在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基本到位的大部分地区,已经初步实现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第二,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点的药品监管法规体系。近年来,国家先后修订、制订了《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也先后制订了34项部门规章办法;
第三,初步建立起一支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药品监管执法队伍。自1998年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到今年10月底,全国批准设立的352个市(地、州、盟)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已基本组建成立;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共批准设立2060个,目前已组建1886个,大约占到92%;
第四,各项药品监管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越来越有保证。
据统计,1999年至2002年第三季度,全国共查处假劣药品案件26.1万件,查获假劣药品标值达16.79亿元,吊销药品批准文号658个,吊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208个。今年第三季度,国家药监局对上年度国家药品质量公告中不合格药品实施跟踪抽检,共抽查194个批次,合格189批次,合格率为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