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8日电 11月25日、26日,在由韩国事故调查委员会主持召开的中国国际航空公司“4·15”空难原因调查听证会上,对国航机组与韩国釜山金海国际机场军方空中交通管制的质询成为焦点。关键人物———失事波音767飞机机长吴新禄,直接指挥者、釜山金海国际机场塔台空军见习管制员朴俊英以及管制员裴东勋等接受质询。据京华时报今天的报道说,在为期两天的听证过程中,中方调查组对韩方回答问题的方式及会议期间的不公正做法深感遗憾。
空难原因成质询焦点
事故调查委员会对波音767机长吴新禄质询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进行了航前准备、是否进行过反向进近训练(即反向着陆训练)、训练是在哪里进行的、当时飞机是否在机长的控制中?吴新禄均给予了答复。
据听证会透露,4月15日当天,在CA129航班降落釜山金海机场之前,共有8架飞机因天气原因备降其它机场,其中5架是在塔台的指挥下试图着陆失败后复飞、备降。吴新禄在接受质询时说,在按塔台指示进行反向着陆时,由于塔台在最后飞行的关键阶段多次与他通话,并发出一次错误的指令,随后更正,但由于时间很紧迫,一系列的通话分散了其注意力,飞机按塔台指示下降到700英尺,进入云中而导致碰山失事。
事故调查委员会对金海国际机场塔台空军管制员朴俊英的质询是,他是否知道失事飞机在当时天气条件下作反向着陆时,应按D类标准指挥?朴俊英回答:“机长讲是C类,我就按C类指挥。”
调查小组:此前有空客A321飞机进场是否按照C类指挥?朴俊英回答“是的”。调查小组明确指出,指挥速度180-190英里的A321飞机执行C类标准,下降到700英尺是错误的,同样,按照C类标准指挥CA129航班也是错误的。
在回答调查组提问是否将前8架飞机因天气原因改降其它机场的信息通报给CA129航班机组时,朴俊英说“没有”。
调查组问是否像提醒前面的韩国航班一样提醒CA129航班注意北面有山,朴俊英回答“没有”。
调查组问当CA129航班驾驶员没有完整地复诵塔台管制员的指令后,是否要求了驾驶员对管制员的指令重新复诵,朴俊英表示,他认为机组已经理解了他的指令,所以没有必要要求驾驶员复诵。
调查组问:“在目视观测不到飞机后,是否改用雷达监控指挥?”朴俊英回答:“当时没有看雷达。”
韩方人员不配合听证
据悉,听证会之前,事故调查委员会中的韩国调查小组于11月21日才将中韩双方未达成一致的事故调查事实报告书提交中方调查小组,违反了类似报告应于听证会前2个星期提交对方的国际惯例。当中方调查小组在听证会上提出韩方的调查报告中有的内容与事实不符,严重歪曲了事实,须将中方的修改报告内容在会议上作15分钟的陈述时,韩方有关官员予以拒绝。经中、韩、美三方协商,听证会主席最终允许中方调查组作了10分钟的陈述。
由于对金海国际机场管制员的提问很多,听证会主席要求每次提问限定在10分钟,而此前并未就韩方对机长吴新禄的提问加以时间限制。
在听证过程中,由于韩方管制员的回答均通过韩语翻译,中方调查组认为无法得到明确的信息,而改用英语直接对管制员提问时,塔台管制员用韩语说,他拒绝用英语回答。此时韩方英语翻译立即跑到他身边准备给予帮助。而在此之前,塔台管制员在回答调查委员会询问他的英语学习情况时,他说已经通过一系列英语考试。
韩媒体推卸失事责任
听证会为25、26日两天。在听证会开始时,听证会主席说:“这是一个让各方提供事实、不做结论的听证会。”吴新禄是在25日接受质询的,朴俊英是在26日接受质询的,但25日听证会结束后,未等到26日对朴俊英的质询,在26日早晨出版的韩国《朝鲜日报》便以标题为“机长无视副机长的警告导致空难”、《东亚日报》以标题为“中国客机坠毁原因为驾驶员过失”、《釜山日报》以标题为“中国客机坠毁是飞行员原因”,将飞机失事责任直指机长吴新禄。
对此,中方调查组副组长刘亚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是抱着最大的诚意来参加听证会的。根据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3”的规定,事故调查不是责备哪一方,而是调查原因、查明真相,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但韩方在未得出结论前,将矛头直接指向机组,这是不负责任和违反国际民航组织规定的。在调查中,中方遇到了来自韩方多方面的阻力,尽管妨碍了中方的正常调查,但我们深信,事实终归是事实。
中方调查组深感遗憾
在26日听证会结束前,刘亚军代表中方调查组要求作简短发言。他说:“我代表中方调查组对CA129航班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对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对韩方邀请中方参加听证会表示感谢。中方作为事故调查的参与国,始终与韩方积极合作。听证会是为了澄清事实,其程序应该是公正的,但中方调查组对听证会期间韩方回答问题的方式及会议期间的不公正做法表示遗憾。
飞机失事通常涉及多方面原因,它是由一个事故链中诸多环节出错而造成的,但令人感到严重关切的是,韩方在听证会还没有结束时,在未与中方协商的情况下,便单方面将调查报告和通话录音内容透露给韩国媒体,此举违背了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3”的规定和“A33-17大会决议”;对于听证会中的不客观、不公正的做法,中方表现了极大的克制;中方终止对某些问题的提问,不意味着已认可了韩方的回答,目的是顾全大局,促使听证会得以正常举行。现在离调查结束还有一段时间,作为参与国中方仍愿与韩方积极合作,认真进行调查,彻查直接、间接及相关原因,以便各方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促进和改善国际航空安全。
据事故调查委员会透露,事故原因还需进一步调查,要等到2003年6月30日才能得出最终结论。
本文作者:刘建峰(中国民航报记者)王永生(国航宣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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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空难
今年4月15日,执行北京到韩国釜山飞行任务的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29航班在韩国釜山金海机场附近坠毁。当时,该航班上载有旅客155人,机组人员11人。其中韩国旅客135人,中国旅客19人,乌兹别克旅客1人,飞行员3人,乘务员8人。
4月18日,韩国建设交通部所属的中央事故对策本部宣布,15日在韩国金海机场失事的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客机的死亡人数为122人,失踪6人,幸存者38人。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在此次空难发生前,已经安全飞行47周年,在世界民航享有良好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