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3日电 近日,涉嫌诈骗巨额资金的汤志君被江西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批捕。此君作案时,竟把于1999年12月处以死刑的大贪官胡长清作为自己的“虎皮”,声称自己是胡的“干儿子”。人民法院报的正义周刊今天刊文分析为何大贪官胡长清的名字在他伏法之后居然还有用。
汤氏自称是“胡长清的干儿子”,编了一套叫人不能不信的故事:因为他是胡长清的“干儿子”,所以跟着蹲了四个月的大狱,原来干的外贸单位呆不下去了,幸亏某科研单位够朋友,给了个生产无公害农药的技术配方,准备下海办企业。浙江一位何老板见他“有背景、有项目”,笃信不疑,约上两个朋友合资办厂。50万注册资金进了银行账,“胡长清的干儿子”便用各种手段取走了47.8万。
文章说,这个骗子有两点可爱之处。一是懂得名人效应。胡长清是臭名昭著之人,简曰“臭名人”。臭名人、死名人毕竟都是名人,是名人就有名人效应可以挖掘利用。二是懂得逆向思维。人们厌恶贪官,不愿被贪官牵扯上,甚至原来号称剁头之交的哥们僚属,都恨不得立马证明自己是多么清白。避之犹恐不及时。有人说是胡长清的干儿子,且跟着吃了四个月的牢饭,能假吗?世上只有抓肉往脸上搭的,没有抓屎往头上扣的。何老板就这样上了当。
文章说,走南闯北、勤奋精明、颇有市场经济头脑的浙商栽在“胡长清的干儿子”手上,最关键的一点,大概就因为骗子“干儿子”身份“有背景”。什么“背景”呢,恐怕不是已经死了的胡长清,而是胡长清曾经的权力范围或关系网。
做生意找“背景”,是一条不见于商书行规的蹊径,有悖于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还是引发腐败的因素。但现实中就有不少与有背景者做成了生意,获得了大利,交上了朋友。只不过何老板背运,寄希望于胡长清的亡灵,相信其“干儿子”的背景,在市场经济中搞“仕场经济”,只好精明反被精明误了。
文章作者说,骗人者和被骗者能够在已死的胡长清的名字上一拍即合,说明贪官还有用,还值钱、还有影响正常社会生活的能量。借用经济学的术语,贪官也是“无形资产”。有的贪官把问题自己兜着,没有出卖台上的同伙,那些受其庇惠的“正人君子”对倒霉的贪官及其家属自然要多多关照,因为倘把事情搞毛了,自己也难保得住;有的贪官法办了,可查出的问题只是其贪污受贿中的小部分,待缓刑期满或三年五载出狱后,有大部分不义之财可享用,有若干社会关系可利用,虽无高祖还乡的威风,也有胡汉三还乡的邪气,做生意发财路路通。这样的“无形资产”,一般人是没有的。
作者说,有此令人匪夷所思的“反腐后遗症”,胡长清的名字还有用,“干儿子”骗术能得逞,不过是小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