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5日电 《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于日前经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据检察日报报道,该法规分五章二十七条,规定了安徽省境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都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规还明确规定:“新闻媒体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法规明确规定了职务犯罪的性质、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监督保障的办法以及由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规规定对预防职务犯罪实行领导责任制。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工作人员、负责人要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规要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改革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并详细列举了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的五项行为,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的六项行为。
《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还规定,检察、审判、监督、审计机关发现单位在管理和制度上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提出书面建议,被建议单位要在30天内通报处理情况。(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