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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清理废止歧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

2002年12月18日 18:12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八日电(记者 刘长忠)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今天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按照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国家工商总局将清理和废止歧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法规,修订完善支持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法规,满腔热情地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王众孚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在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中要热情服务,依法监管。不断改革和完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登记监管制度。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积极发展第三产业、社会服务业以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产业,发挥个体私营经济在国有经济退出领域中的积极作用。

  他称,工商机关将进一步规范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的工作,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引导具备条件的私人企业发展以电子商务、生物工程、物流配送、连锁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新兴行业。引导、支持个体私营经济进行以品牌、信用为中心的“二次创业”,加快资产重组与联合,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发展质量,提高市场的综合竞争能力。


 
编辑:吕振亚

相关报道:国家工商局:支持私营经济发展以解决失业问题 (2002-11-20 08: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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