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九日电(记者尹丹丹)截至目前,中国由政府确定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已达一千二百六十九处。
记者今天从正于此间召开的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获悉,自一九九六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公布了七百七十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超过了建国后四十多年所公布的总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亦分别公布了新的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已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现有七千多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六万余处。
目前,中国已知的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约为四十余万处。长城、故宫等二十八处文物古迹和自然遗产还被联合国列为世界遗产,这一数字现居世界前列。同时,中国还加入了与文化遗产保护有关的四个国际公约,即:《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和《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
此外,全国现有各类博物馆已达二千余座,收藏着约一千二百万件文物,每年推出陈列展览八千多个,接待国内外观众一点五亿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