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5日在通报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时指出,这两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区车辆超载、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突出,部分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
10月28日9时40分,一辆运载煤炭的半挂车行驶至内蒙古境内G6京藏高速339公里处时,先后与应急车道内两辆小型客车发生剐蹭,又追尾碰撞一辆无牌货车后,撞上公路右侧防撞墙并侧翻在应急车道内,车身以及车上装载的煤炭压在无牌货车和一辆小型客车上,造成11人死亡、4人受伤。据初步调查分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肇事货车严重超载,在连续长下坡路段车辆制动失效。
11月1日9时25分,一辆核载37人、实载15人的客车从四川成都开往西藏林芝地区察隅县,行驶至西藏昌都地区境内国道318线3714公里75米一下坡转弯处时,车辆冲出公路,翻下高约320米的山沟,造成13人死亡、2人受伤。据初步调查分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车辆在转弯时速度过快,驾驶人操作不当。
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各地加大对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强化路面巡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记者朱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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