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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部分收费公路欠百姓一笔明白账(2)

2011年01月10日 09:2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江苏公路大部分为经营性收费

  多次采访无果,在2010年12月23日交通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本报记者就公路收费问题向江苏省交通厅厅长游仲庆提问。

  “公路收费问题比较敏感,你可以联系我们宣传部门来采访。”游厅长说。

  两周后,交通厅就本报的采访提纲给予了书面回应。

  收费还贷一直是公路部门收费的一大正当理由,然而,江苏省交通厅公路局的回函表明,江苏省收费公路大部分为经营性收费,政府是公路经营的主体。

  回函说,在江苏省内,政府委托经营控股公司对高速公路进行收费、管理的情况很普遍。目前,江苏省公路收费机构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收费站共57个,其中政府还贷的47个,经营性的10个;二是江苏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共18家经营管理单位,全部为国有,除1家为还贷外,其余17家均为经营性质;三是地方投资主体共6家,全部为国有性质、经营性。

  回函说,目前江苏省公路收费都是省政府批准,省政府特许经营公司对公路进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分三种情况:1.江苏高速公路基本是联网收费,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基本按里程计费,小车收费标准为 0.45~0.55元/公里。2.普通公路收费按次收费,绝大部分普通公路小车的收费标准是10元/次。3.跨江桥梁收费:不管是否入网收费,都是按次收费,收费标准为20元至30元/次不等。

  回函特别提出,南京机场高速公路、宁马高速公路、宁合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不按此标准执行。

  记者了解到,作为江苏门户第一路的南京机场高速,目前收费标准是,小车20元/次,禄口镇到机场,5公里路程收费10元。

  关于高速公路养护时期是否应该减免过路费问题。回函表示,高速养护期间按标准收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江苏省交通厅工作人员的解释是,道路养护期间减免过路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行政成本大,因为减免过路费涉及很多具体问题,减免力度等问题需要综合多方考察。

  据了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收费站间距不得小于50公里,收费站应该统一部署,跨省的收费公路设置收费站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对于各家经营单位各自为政,造成收费站间距过短的问题。回函说:江苏省境内的收费站点设置均按程序进行了报批,相关收费符合国家规定。

  江苏省交通厅公路局工作人员的解释是,收费站间距过短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收费站都是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施行之前修建的。

  该工作人员说:“收费站设置需要考虑很多问题,拆、建收费站更浪费社会资源,容易引起新的问题。”

  关于公路身份界定问题,回函说,除了道路封闭要求不同,高速公路一般设计速度为100~120公里/小时,一级公路一般80~100公里/小时。

  回函明确表示,南京市绕城公路不符合高速公路技术标准的要求,也没有向社会公告按照高速公路进行管理。124省道不符合2003年后新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级公路技术要求,但鉴于其是按旧标准修建的一级公路,“因此仍属于一级公路范畴”。

  从乌江镇到机场,公路局在回函中给记者建议了三条可以节省过路费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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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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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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