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不打转向灯突然变道,肆无忌惮地大打远光灯,只是小刮擦却怎么都不愿挪车……这些路面上的不文明驾驶行为,正遭到越来越多司机的反感。近日,本报热线968820接到不少此类投诉,我们发现,一些未必在交管法处罚范围内的行为,日益成为“马路杀手”。
类型1
突然变道,干扰他车
一辆行驶在外车道的轿车,没打转向灯,突然并入中间车道,导致一辆小货车在向左闪避时,和内车道的一辆商务车发生了碰撞。去年底,市民冯先生遇上了这么一起事故,简易处理的结果是,开小货车的他负全责。
冯先生觉得挺冤——确实是外车道的轿车干扰到了他,但由于没有发生碰撞,前者却不需担责。
突然变道,强行加塞,如果造成事故,但本车没有直接发生碰撞,真的就能游离于处罚之外么?记者请教多名一线交警后得知,如果事故较轻,没有进入一般程序,那么由于难以取证,且受干扰车本身属于避险不当,造成干扰的车辆确实很难受到进一步追究。不过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大,需要进入一般调查程序,那么在借助监控等取证手段的情况下,这些没有发生碰撞,但确实干扰了交通秩序的车辆,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类型2
虚假陈述,干扰执法
上周,莲前大道与金尚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两车垂直相撞事故,处理时却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两个司机都说是对方闯红灯。这本是一起轻微事故,但由于闯红灯一方需负全责,因此交警必须按照一般程序进行调查。最终通过调取监控等手段,撒谎者被查出。
有些追尾事故也会让交警很难处理:前车说是被追尾,后车却说是前车倒溜。同样是单方责任事故,因此交警必须查出个是非来,为此增加的行政成本,同样无人埋单。在一些一线交警看来,要杜绝这种情况,有赖于诚信体系的建立。
类型3
滥打大灯,造成隐患
违规打远光灯的行为,也成为车主投诉的焦点。按照交规,夜间会车应当在距对方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前后跟车时,跟车不应开远光灯。不过一些交警告诉记者,滥打远光灯的违章行为是一个持续、动态,且需结合路况的过程,因此监控是没法自动抓拍的。因此,违规打远光灯的行为,真正能被查处的并不多,很大程度上依靠车主的自觉。
类型4
简易事故偏要复杂处理
去年下半年发生在成功大道梧村隧道内的一起事故,屡被当作推广交通事故简易处理程序的范例:一辆轿车被轻微刮擦,但无论交警怎么劝,女司机都不愿把车子挪到路边——她不满对方提出的赔偿,不愿按照简易程序处理。后来多拿到了100元的赔偿,她才启动车子离开。而在僵持过程中,车流大堵,还间接造成了后方的另一起事故。
小事故造成大堵车,往往是因个别车主为责任认定争执不下,不愿及时拆除现场造成的。一些市民的建议是,曝光车牌号,“让舆论给他们压力。” 赖毅
参与互动(0) | 【编辑:王槊】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