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为缓解交通拥堵而出台“限购令”后,一汽车销售公司承诺“买车上牌一条龙”,被此诱惑的杜先生,急忙交了1万元订金,抢购了一辆二手车。在交了4.5万元全款购车后,对方只给了3.3万元的发票,并退还了杜先生2000元。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杜先生将销售公司告到丰台法院,要求对方退还没有发票的1万元。
去年12月23日,本市发布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本市购买机动车将实行事先摇号的方式,自通知发布次日起,机动车牌照暂停发放。杜先生在起诉书中称,购车摇号的“限购令”出台后,他于2010年12月25日到花乡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哈飞东晟销售有限公司处买车。该公司的销售员称目前只有他们店的二手车可以上牌照并能免费提供一条龙服务,催杜先生赶紧交订金,“过了下午5点就不让再卖了”。
在销售员的鼓动下,杜先生刷卡交了1万元订金,定下哈飞小霸王带空调的汽车,双方口头约定总价4.5万元。几天后,销售公司却告诉他带空调的车没有了,只能买没有空调的,价格不变,杜先生如果不要车的话可以退订金,但要扣除各种手续费。
杜先生说他舍不得扣掉的手续费,更怕买不到车,便决定买下车。2010年12月30日,杜先生补交了3.5万车款,第二天拿到了车。杜先生说取车时车牌已经上好,手续正规、齐全。
令杜先生感到不解的是,销售公司只给了他3.3万元的发票,有1万元的款项没有发票。当时杜先生即提出异议,但对方说都这么办且未给出合理解释,双方发生争执后杜先生离开。
杜先生说发票日期是2010年12月23日,他不知道对方是怎样办下牌照手续的。
昨天,记者拨打杜先生起诉书上提供的汽车销售商的电话,对方几名工作人员均称对此事不知情。
杜先生认为,销售公司有欺诈行为,诱惑他赶紧刷卡付订金,又违背买卖合同的真实诚信、公平合理原则,以不全退订金要挟他,强迫他接受不合理的价位。他向丰台法院起诉,要求销售公司返还没有相应票据支持的款项1万元整。目前,此案已在丰台法院立案。(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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