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一名大庆籍女驾驶员在哈尔滨市违反交通限行规定被取缔时驾驶车辆冲撞交警,交警进一步检查中又发现她是醉酒驾车,于是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1500元、暂扣驾照4个月、一次记12分的处罚决定。这是今年哈市第一个因醉酒驾车被行政拘留的女性驾驶员。
2月28日14时50分,在哈市道里区哈药路与河洲街路段,一辆挂着黑ETA161牌照的丰田吉普车违反单双号通行规定驶入该区域,顾乡交警大队交警发现后上前取缔,但驾车女子把车停在路中间,不但不理会交警靠边停车的示意,还不时加油缓慢启动车辆冲撞站在车前方的交警腿部。正在附近执勤的顾乡交警大队一中队教导员刘超闻讯赶到现场,反复劝说后,女驾驶员才把车开到路边。
下车后的女驾驶员竟矢口否认冲撞交警的事实,刘超与她交流时闻到一股强烈的酒味,而且驾车女子酒驾特征十分明显。见此情形,交警很“随意”地说:“你看你,喝酒后开车也不注意点,多不安全。”女驾驶员随口接话露出“马脚”:“就喝了一杯,又没喝多。”接下来,女驾驶员又说自己喝了一瓶啤酒。经查,女驾驶员名叫马淑香,酒精测试仪的检测值为183mg/100ml,超标2倍有余,属于严重的醉酒驾车。(王慧东 记者何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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