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7日电 全国人大代表、雅士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利钿表示:现成的城市管理,其中有一部分应该包括车辆管理。现在众多的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已经成了一个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的问题。
他呼吁政府制订有关条文,强制机动车必须带牌销售,减少无牌车带来的各种弊端。他细数了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安全隐患,建议交通部门、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违法驾驶机动车行为,呼吁政府尽快制订有关条文以便在机动车销售中带牌销售。此外,他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48C等低排量摩托车和电瓶动力摩托车入户管理制度。
犯罪团伙利用无牌机动车辆作案屡屡得逞
张利钿介绍,2010年,广东省检察院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0086人,其中近40%为“两抢”、盗窃等妨碍社会秩序犯罪,而这些犯罪分子所使用交通工具多为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据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统计:2010年,在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驾驶无牌、假牌、套牌机动车逃逸率约占所有逃逸案件的34%。”由此,他认为这些无牌、假牌、套牌违法车辆的存在,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较大的威胁。
张利钿分析,这些犯罪团伙之所以能屡屡得逞,主要是因为他们利用驾驶无牌摩托车作为掩护,使当事人看到后无法从机动车号牌入手抓到他们,从而大大增加了公安机关的侦查难度,进而逍遥法外,屡屡作案。据统计,每年在公安机关侦破的抢劫、抢夺案件中,几乎所有利用机动车进行作案的“双抢”案件,其机动车作案工具均属于无牌、假牌、套牌等违法车辆。
张利钿表示:“我国正处于机动车快速增长期,例如2010年度,全国汽车销售量达1813.5万辆,摩托车企业产量年度产量约为2565万辆,以这样的增长速度,因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引发的社会治安及刑事案件将大幅攀升,所以机动车带牌销售工作迫在眉睫。”
建议在机动车销售环节中建立带牌销售
张利钿在建议中介绍,目前社会上上路行驶的汽车、摩托车中不乏存在相当数量的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并且这些车辆花样百出,有假武警、公安、部队特种车牌的,有用各种迷彩布遮掩的,有套用他人车牌的。
张利钿表示,这些违法车辆的存在,一是逃避了大量的路费、规费、税费,侵蚀国家的税务机制,使国家蒙受了大量的经济损失;二是困扰着交通管理,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容易滋生交通肇事、逃逸、‘双抢’等案件,出现一件事故后,从调查处理到善后工作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甚至造成更多无法挽回和弥补的损失,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
因此,张利钿建议有关部门能够认真加以研究,制订一些切实的措施,在机动车辆销售环节中建立带牌销售,从而减少和杜绝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给社会造成的危害。
建议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应继续加大执法力度
除了在机动车销售环节中建立带牌销售之外,为了根治和杜绝无牌、套牌、假牌等违法机动车上路行驶,张利钿还建议,交通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应密切配合,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驾驶机动车进行严厉打击,保证每辆销售出去的机动车都能挂牌上路行驶,以减少和杜绝少数犯罪分子利用无牌机动车进行抢劫、抢夺作案和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对那些上路行驶并没有入户挂牌的机动车辆严厉查处、对已查扣的无牌、套牌、假牌等违法机动车进行清理整治外,还要对符合入户手续的机动车辆强制入户,对不符合法律手续的违法机动车辆采取强硬手段进行强制报废。”
建议出台低排量摩托车入户管理制度
张利钿在建议中介绍,现实中的48C等低排量摩托车和电瓶动力摩托车无论从外观和车速与已纳入登记入户管理的普通摩托车无异。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路面上的交通肇事率也逐步提高,无法登记入户的低排量摩托车也无法购买“交强险”。他认为,一旦出了道路交通事故,大部分当事人都不能得到合法赔偿,这给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造成了较大的威胁。
因此,张利钿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争取尽快出台48C等低排量摩托车和电瓶动力摩托车入户管理制度,确保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许可生产销售的48C等低排量摩托车和电瓶动力摩托车纳入依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