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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安全隐患凸显 违章行驶威胁城市交通

2011年03月21日 15: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郑州3月21日电(胡影)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类新型交通工具不断出现,电动车因轻便、环保、经济等多方面的原因受到越来越多人青睐。许多市民把电动车做为主要代步工具之一。随着电动车数量与日俱增,因电动车频频引发的交通事故和纠纷也不断增多。

  “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高速行驶、闯红灯,看着让人心惊。有的人竟然将电动车骑上了快速路,真是太危险了!”多位市民向笔者反映,电动车违章行驶正成为威胁城市公共安全的一大隐患。

  出租车张姓司机告诉笔者,电动车速度快、惯性大,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时声音很小,很少能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正如这名司机所说,笔者也经常看到电动车抢占机动车道、逆行和闯红灯等现象,尤其在上下班高峰期,电动车在车流、人流中穿梭,一些人甚至骑电动车载着小孩闯红灯,或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这种现象屡见不鲜。

  油价的上涨刺激了电动车的快速“发展”。随着电动车市场越来越大,各种竞争也相继出现,车行速度已成为电动车竞争优势之一。据悉,电动车经营者往往把电动车的速度当做卖点。笔者通过走访郑州市几家电动车专卖店获悉,电动车的速度都达到了每小时50公里。店家宣传说:“如果想要更快的速度,可以帮你把电动车进行改装,速度加到每小时60公里甚至每小时80公里都可以。”速度如此之快的电动车,制动能力却相当差,绝大部分的电动车还是手刹,造成交通事故也就不可避免。

  随后,笔者又来到一家改装电动车的门店,那里的工作人员说:“顾客想把电动车的速度改快不成问题,我们最高可以把电动车的速度改装到每小时200公里,不过行程就变短了。不过,也只是能改到这样的速度,但从来没人改过。”

  很多市民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电动车行业的监管,加大对电动车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以保证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电动自行车有明确的定义:“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kg,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且具有两个脚踏板,能实现人力骑行。”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无论是速度还是自身重量,大都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交警提醒市民,电动车在市区行驶速度不能超过15km/h,并且禁止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中学生更是不宜骑电动车。“电动车骑行者应该从自身做起,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骑车带人、不随意改道掉头、不任意穿插、不挤占人行道以及不要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等,骑车更不能太快,以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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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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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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