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一辆加长林肯当婚车,不料一路上麻烦不断。日前,福山区工商分局便调解了这么一起婚车租赁纠纷。
据新郎陈先生介绍,他在福山区某婚庆公司花一万余元租用了一辆林肯加长轿车作为婚车,于婚礼当天去外地接新娘。可婚车一路上麻烦不断,令他头痛不已。先是去的途中婚车与其他车辆发生追尾事故,陈先生怕耽误时间,替婚车司机花2000元与对方私了;接上新娘回来的途中,婚车又爆了胎,而且车上没有备用轮胎和修理工具,陈先生只好又自掏腰包1200元更换了轮胎。经过这一番折腾,婚庆吉时被耽误了4个多小时。陈先生对婚庆公司提供的服务极为不满,要求赔偿损失,而对方迟迟不表态。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求助福山区工商部门。
福山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非常重视这起投诉,多次邀约双方友好协商。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各退一步,签下调解协议,约定由婚庆公司赔偿陈先生4000元。
工商人员提醒说,新人应选择正规的婚车租赁公司,并与其详细约定所需服务的各项内容,明确违约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依据进行索赔。(记者 秦雪丽 实习生 周雪通讯员于绍飞 朱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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