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全市非居住区白天停车费将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市发改委昨天发布消息,经价格部门认定的有效社会投诉两次以上、给停车行业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10天内查出同路段连续两次擅自打折或擅自涨价的,停车场有这两种行为均将被吊销经营资质。另外,新的收费牌今天应该正式“到岗”,尚未换牌者禁止收费。
擅打折涨价 设退出机制
市发改委收费处负责人介绍说,自今天起,《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者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开始施行,对停车场经营者建立了严格的退出机制。停车场出现五种情形将被吊销经营资质,其中包括:不按规定进行收费、擅自施划占道停车泊位的;被停车监管部门查出10天内同路段连续2次擅自打折或涨价行为;经有关管理部门认定的有效社会投诉2次以上,给停车行业造成恶劣影响的。
市民遭遇停车乱收费,可拨打价格热线12358举报。一旦查实,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企业将面临上限50万元的处罚。
今天没换牌 车费可拒交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新版停车收费牌今天早上应该正式“上岗”,有的区县昨晚就已提前到位。如果您发现停车场还是老版旧牌,可以拒交停车费,“新版、旧版的停车费都不能收。”这位负责人明确。
停车牌上将标注全市统一的编号,今天起市民可以在各区县门户网站上查询辖区内的正规停车场分布情况。
老小区周边 施划停车位
针对此前小区、医院停车费可享受优惠的政策,这位负责人表示,小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县交通部门制定具体政策,目前丰台、东城等区县已经有了相应办法,比如错峰停车、利用周边的停车场等。
“对停车位的确紧张的老旧小区,我们从政策上也给了出口。”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老旧小区周边道路可以施划路边停车位,对本小区居民执行小区内停车收费标准。“此次停车收费调整既要确保治堵政策收到实效,又要确保广大市民利益得到维护。”
医院内的停车场具体收费标准由医院自行确定,可以在全市定价的基础上适当降低,不做统一要求。
包月费用 不在涨价之列
此前本市有关长期包租车位的停车费规定,在露天停车场,小型车按月租的停车位为每月150元,按年租的停车位为每年1600元。这位负责人表示,此类包月费用不在本次调价的范围之内。“停车场可以和车主解除包月合同,执行临时停车的价格,但不能擅自提高包月的价格。”
(晨报首席记者 姜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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