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来往广州与深圳之间最繁荣的高速路开通12年收费300亿元;纵贯广州市南北的城市快速路900米收费3元;一些公路借“还贷收费”为名“超期服役”……收费公路俨然成了印钞机,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赚取暴利。
透过林林总总的公路收费乱象,折射出公路收费之变势在必行。专家呼吁,政府部门应尽快恢复公路公益性属性,还路于民,别让公路收费成为赚取暴利的“无底洞”。
公路收费呈现乱象重重
公路收费之乱近年来为公众所深恶痛绝。记者日前对公众与媒体反映强烈的广东省公路乱收费现象进行调查疏理发现,大体存在着三种形式。
——闷声发财。
2010年,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的赵绍华因为在广深高速公路上找不到加油站遭遇抛锚,随后把公路运营方告上了法庭。他认为,广深高速属于不合格商品,应减免收费。就在诉讼期间,赵绍华揭开了这条高速路的另一个更大的秘密——广深高速存在着惊人的暴利。
据有关资料显示,广深高速公路初始投资122.17亿元,1997年7月正式通车。从2002年7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广深高速合计实现242.48亿元的路费收入,加上1997年到2002年每年15亿元的保守评估计算,广深高速公路的路费收入已经超过300亿元,将近投资的2倍。
在赚取惊人利润的同时,广深高速可谓是全国最繁荣的高速公路之一,其日车流量达到了当初设计流量的3倍。高速路变成拥堵不堪的慢速路,但是收费标准一直没变,还是每公里0.6元。
——巧设收费。
在广州还有一条备受质疑的高价收费路——纵贯广州南北的华南快速一期。据了解,华南快速路一期全长15.6公里,1999年9月全线开通。按规定说,每公里收费0.6元,全程15.6公里应收费10元。但实际上却被巧设站点高价收费。
记者驾车实际行驶发现,从广州黄埔大道入口到土华站点不足8公里,收费竟高达10元,平均每公里1.25元,是0.6元/公里收费标准的2.08倍,应交费用4.8元与实交费用10元相差达5.2元。即使认可相邻两站收费3元,但相邻两站又收取8元-10元不等,如黄埔大道至土华按相邻两站3元计算,应收6元,而实收10元。更有媒体曝光称,在华快一期的从中山大道到黄埔大道路段,里程表显示,两个收费站间距离只有900米,收费竟是3元钱,收费标准则应为0.6元。
——超期服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即使是在国家规定的中西部地区,最长也不得超过30年。然而,公路收费乱象中不仅存在收费高,还存在收费时间超长的问题。
广东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前几年就联合发布《公路收费站收费年限公告》,公布了该省76个经营性公路收费站和173个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的收费年限,74个省管非经营性收费站的还贷期限,情况令人担忧:预测还贷期超过30年的有3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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