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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交警提醒:5月起醉驾者将被拘役并处罚金

2011年04月13日 11:4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上周东莞交警开展了3次集中查处酒后驾驶整治行动,查获了5名酒后驾驶者,其中2名醉酒驾驶者被拘留。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5月1日起,醉驾者将被拘役,并处罚金。

  今年以来,东莞交警把查处酒驾违法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截至4月12日,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2.3万多人次,开展统一行动38次,出动警车5336辆次,设置检查点1237处,检查驾驶人104631人次,查处酒后驾驶131宗,其中醉酒驾驶39宗。

  随着“五一”的临近,交警部门警告广大驾驶员,切莫饮酒驾车。执法监督科民警介绍“五一”以后,醉酒驾驶的后果将更加严重。按照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将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这里的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2010年1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正式将醉酒驾驶、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增设“危险驾驶罪”,该修正案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这意味着醉驾者将面临“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刑期。

    (郭文君 闫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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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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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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