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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后醉驾禁驾五年 焦点解读

2011年04月29日 14:3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正式实施,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昨日,市交警局副局长徐炜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酒驾行为从严查处、顶格处理。“五一”期间,发现醉酒驾驶者,将对其进行刑事拘役,醉驾者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

  五一后醉驾触犯《刑法》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133条增设第二款“危险驾驶罪”,这表明,国家加大了对醉驾、在道路上曲折竞驶(俗称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危险驾驶罪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生效。也就是说,五一后醉酒驾驶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一般只处以15天以下行政拘留和交纳一定罚金的处罚。但5月1日新法规实施后,一旦查获醉酒驾驶,都将按‘危险驾驶’定罪,对驾驶员立即吊销驾驶执照,5年内不得重考,导致重大事故者还将终身禁驾。”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徐炜表示,如果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执照,10年内不得重考,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悉,以前因醉驾被处拘留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针对违反行政法行为的处罚,受处的行为情节轻微,违法而不构成犯罪;而五一后醉驾,都将处以拘役。而拘役相较于行政拘留,是一种刑事处罚,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5月1日即将实施的法规中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定罪,改变了以往“肇事后再处罚”的方式,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只要有危险驾驶行为都将予以处罚。

  今后查醉驾一律要抽血

  徐炜表示,五一后查处醉驾的流程也有相应改变,以往是发现醉驾扣驾驶证并进行拘留。而现在只要测出驾驶员呼气酒精浓度若高于80mg/100ml,将立即进行刑事拘役,并一律到医院抽检验血作为刑事证据。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将对醉驾者进行取保候审,7天内完成流程。目前,市交警局侦察大队有40多人重点负责查处醉驾。

  将“零容忍”醉驾行为

  “大运会临近,交警局也加大了惩处力度,最近我们每天查处的酒后驾驶约有10人,希望五一以后深圳被查出的醉酒驾驶行为越少越好。”徐炜表示。今后,交警局将坚持采取“四个一律”的高压查处方针:行为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警部门将一律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刑事立案后有逃跑企图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等情形的一律刑事拘留;需要调查取证的涉案车辆一律扣押;醉酒驾车的一律依法采取刑事措施。

  5月1日新的刑法修正案正式实施后,深圳市交警局还将继续保持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势,查处力度不减、查处手段更多、追究责任更严,坚持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在组织开展“猎虎”集中统一行动的基础上,每天深夜、凌晨时刻在全市安排近100个夜巡查车组,采取主干道路封闭车道、逐车检查和重点路口人工控制红灯、所有车道排查的查缉办法,对酒后驾驶实现“零容忍”。

  2009年6月以来,深圳市交警局针对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了109次“猎虎”专项行动,并使查处酒后驾驶的工作常态化,坚持每天在全市设立50多个组查处酒驾。

  据统计,深圳至今共查处醉酒驾车2835宗、酒后驾车6528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深圳基本成为打击酒后驾驶最严厉的城市之一。

  焦点解读

  1.查处过程中当事人拒不出示身份证明、不提供姓名怎么办?

  对已立案侦查的醉酒驾驶案件的,如果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对其刑事拘留;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的,可以其自报名移送起诉。  

  2.而五一后醉驾入刑将判处拘役,什么叫拘役?拘役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带来的后果有何不同?

  拘役与行政拘留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一是性质不同,一个是刑事处罚、一个是行政处罚。二是期限不同,行政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数行为并罚不得超过20日;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行为并罚不超过1年。三是后果不同,拘役是会给当事人留下刑罚记录,会对他们的工作、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如对律师、公务员、国企员工等面临的可能是丢掉工作的问题;相比来说,行政拘留的影响就要小很多。(记者余琴、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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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建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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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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