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司机拒签“笔录”照判不误
在看守所“服刑”“醉驾入刑”第一人今天或被吊销驾照
记者昨天了解到,即便醉驾司机在处罚告知笔录上拒绝签字,但只要有交警记录的笔录和血液酒精监测报告,也可对醉驾司机进行“零口供”判处刑罚。目前,本市驾校使用的交规教材已完成更新,将醉驾入刑等新规内容编入教材之中。
“醉驾入刑”本月起正式实施,按照程序,交管部门有望在今天对“醉驾入刑”第一人李俊杰作出吊销驾照的行政处罚。
在5月1日凌晨本市首例“醉驾入刑”案中,民警对醉驾司机李俊杰出示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该告知笔录上写明了李俊杰醉驾的违法行为及其酒精检验报告的数据。同时,李俊杰手写“听清楚了以上告知内容、对于上述告知事项不提出陈述、申辩,不要求听证”,并签字按下了手印。这将是交管部门对其做出吊销驾照的行政处罚及今后法院对其判处刑事处罚的重要依据。
如果醉驾司机不在告知笔录上签字,是否就可“逃过一劫”?对此,市律协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表示,不管当事人认不认可,签不签字,只要有交警记录的笔录和血液酒精检测的报告,就具备了事实依据,就可以进行行政和刑事处罚。
醉驾入刑后,处罚由行政处罚加重到了刑事处罚,因此必须要完成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判决三个环节。
对于醉驾的判处会不会出现案件还没审完,早已过了拘役时间的情形的问题,张金澎介绍,刑事处罚涉及人身自由问题,审理程序不能简化,但可以加快过程。对醉驾的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可能性比较大,由于事实简单、取证相对比较容易,对醉驾的审理一般在4个月内即可完成。
由于对醉驾的刑罚采取拘役1到6个月的形式,因此醉驾司机实际服刑无需在审判后转入监狱,而是直接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
不过,张金澎提醒说,虽然不用在监狱服刑,但千万不可轻视拘役这种刑事处罚,“触犯了刑法、被判处刑事处罚后,将留下案底,国家公务员还将因此被开除公职。”张金澎说。记者: 钱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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